2022年度老河口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9 17:52:36 发布人:2

2022年度老河口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和考察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2年度老河口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拟对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考察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及地点:2022831日至92日上午700,在老河口市健康管理中心中医医院部(市胜利路与中山路交叉口)进行体检。

2、考察时间及地点:2022831日至92日,在考生报考单位主管局人事股参加考察。  

三、体检工作要求

1、参加体检考生务必按照分组名单和时间要求按时到达体检地点集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生参加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免笔试岗位考生持面试通知书),现场确认身份后方可参加体检。体检时需交纳二寸彩照两张、体检费用300元。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体检考生必须遵守纪律,严格程序,所带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体检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参加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6、参加体检考生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不进食、不喝水)

(3)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有近视的考生请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4)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考察工作要求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审核考生的档案资料、符合报考岗位的印证资料,并对考生进行座谈。若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公告中的任一条件,或者考生的实际情况不适合报考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后可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果报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进入考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学籍档案,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人事档案。考生参加考察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学籍档案、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按规定期限参加考察;不按期参加考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如需开具调档函的考生,请确定本人的档案存放单位后联系考察单位开具调档函。考察材料逾期未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进入考察的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违背聘用原则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5、进入考察的考生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最新湖北省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规定执行。参加体检和考察时,应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应接尽接新冠疫苗,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体检、考察前7天内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可);体检、考察前7天内没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可)

考生在体检前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或高中风险地区。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各地各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人事工作相关文件和招聘单位要求,凡近期已被或即将被行政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以录用文件、聘用文件下发日期为准),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我市事业单位不再重复聘用,请各位考生合理选择。

2、因体检和考察环节紧密相连,根据招聘公告有关要求,进入本次事业单位体检和考察环节且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尽早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以免影响聘用。

 

附件:2022年度老河口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

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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